Gucci
古馳在創辦時只是一間小型,家族式經營的馬鞍及皮具商店。1906年創辦人Guccio Gucci開始以自己的名字在佛羅倫斯製作皮件。
1921年,Gucci在佛羅倫斯開辦了店面,專注於質料與工藝技術的提升,並首創了將名字當成商標印在商品上,成為最早的經典商標設計,使得古馳迅速的在1950至60年代間,成為了財富與奢華的象徵。
近年來,時尚與腕錶也開始結合,透過時尚的設計也為腕錶界注入一個新的活力,對一些不了解腕錶品牌的時尚消費者也多了一個消費的選項,對於市場行銷來說,何樂而不為。
這只錶是我出社會購買的第一只腕表,當時在長榮航空工作,後來短暫被派駐到洛杉磯時,在羅蘭崗購入的,因此這只錶有很多很多的回憶,記憶最深的大概就是我戴著她走15號州際公路前往Las Vegas。
當時也不懂欣賞腕表,大概就是看到這個皮手環式的設計很適合搖滾的我,加上當時年紀小愛慕虛榮,於是Gucci(3G之一,Giorgio Armani, Gianni Versace, Gucci; 現在也是3G,只是變成Giordano、GAP、G2000) 就成為我的首選品牌了。
我這個年紀的男人應該對蘇永康有一首經典卡啦OK名曲「舊愛還是最美」都相當熟悉,偶爾回頭看看這些舊愛,其實真的還是很美的。